就以签订多份
离婚协议为例,前往民政部门登记
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一份离婚协议方被视为正式且具有效力的。若涉及个人尚未进行与
离婚相关的正式手续(例如尚未领取
离婚证),那也就意味着所有签立的离婚协议书均未正式生效实施,须知遵循我国法律法令有明确规定:当夫妻双方决定
自愿离婚时,应当签署
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必须由夫妻二人亲自持据该协议,至
婚姻登记主管单位进行正式
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在这个过程中,所签署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详细载明夫妻均同意
解除婚姻关系的真切意图,并且就包括子女
抚养、资产分配及可能存在的
债务清理等重要事宜达成一致性的公允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