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遗失了居民
身份证,可以凭借其户口簿前往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全新的身份证件。
根据相关规定,此类业务通常会在60日之内完成,且有望尽快拿到新的身份证件。
此外,为满足紧急情况的需要,当事人还可选择加急处理,这种方式仅需约两周时间便可获得新证。
若在申请补办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当事人也可同时申请办理
临时身份证,按照规定,这类证件通常可在1至3日内领取。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