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
交通违章处罚时,若驾驶员被侵犯至累计扣除十二分的严重程度,驾驶证并不将因此而予以撤销或
吊销。
然而,需要关注的是,驾驶员此时有义务在两周内前往驾驶证核发机关所在地;
或者以
违法行为发生地作为目的地,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天的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再学习与强化培训。
经过以上严格的规定之后,驾驶员可按照相应流程,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如考试顺利通过,便可重新获取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
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
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