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我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工程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首先,如业主未能按约向我们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图纸以及必要的开工前提条件;
其次,如果业主未能按时足额支
付定金或进度款,导致我们无法正常开展施工作业;
最后,如业主指派的现场代表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向我们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应指令和批准文件,也会影响我们的施工操作进程。《
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
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