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网络诈骗案件,公安部门在
立案之后会启动为期两个月的侦查程序。所谓“侦查”,即是由法定机构在办理
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旨在搜集
犯罪证据、抓获
犯罪嫌疑人和揭示与验证警方所认定的罪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和相关的强制性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
逮捕,那么侦查期间内对其的
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者提交案件期限已届满而仍无法作出终局裁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可以将案件的
侦查羁押期限延至满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