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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活动者,若满足以下任一情况均有机会获得
保释:
预计可能会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
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发生。
"保释"即代表"
担保释放"和"取保释放"的统称,意在为遭
司法机关羁押的
刑事被告人为其提供
保证条款以作获释之用。
在具备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或地区内,保释申请通常需由被告本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以及保佐人提出请求,同时还需要缴纳一
定金额的
保证金作为担保。
而在我国境内,一旦发现应予
逮捕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生育期妇女或是尚在哺乳期的婴儿,以及罪责相对较轻的人员,
司法部门便可干脆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在对取保候审的申请和保
证人进行正面核实之后,便可恢复
当事人的自由之身。
这一保释措施充分体现了法律所蕴含的人道主义关怀。《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
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