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区违建问题的
处理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若小区内有
违法建筑,县级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有权责成其进行拆除,同时需要对相关使用人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额度控制在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之间;
同样地,建筑装饰企业也需要接受相应
处罚,
罚金介于人民币5000元至50000元不等。
其次,如果有关方面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拆建工作,县级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可以向当地法庭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
另外,县级地方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有责任督促
违法行为者进行整改,并予以适当
警告,接着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罚款处罚。
在此过程中所获取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共同建筑物及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最后,倘若相关方面未经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便擅自进行住宅内部搭建建筑或构筑物,或通过私自改造住宅外部立面以及开启非承重外墙窗户等方式进行
违规操作,那么城市规划部门将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对其实施相应惩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
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