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被判实体刑,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明确且不确定,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辩护力度,以及法院在全面审查
证据后所作出的判断。取保候审其实质上是指相关司法机构对正在遭受
刑事侦查或者调查的
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在实际关押以外的临时监禁措施。这类举措通常针对的是罪行轻微、无需列入
拘役或
逮捕名单、但却必须对其人身活动进行必要限制的犯罪嫌疑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都是由地方公安部门负责完成的。然而,想要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相关
责任人除了需要满足特定法律条款中所设定的严格条件之外,还需遵循专门制定的取保候审操作程序进行申请。一旦获批,他们在
取保候审期限之内仍然需要履行和遵守相应的监管纪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