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与
抚养的区分在于:
其中,收养属于一项法律上的概念及
法律关系。
具体来讲,它乃指具备法定资格的
领养者按照明确规范之程序,与达到规定要求之被领养者确立的一种殊异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法定权益义务关系。
此类法律关系所涉及的
权利和义务与其亲生父母子女间所拥有的权责义务无异;
而抚养则为一项法定责任,意即领养者对其所领养之对象承
担保护、照顾及供养的义务。
同样,亲生父母对于自己的亲生子女生存期间亦负有抚养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
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
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
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