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各位注意,关于车辆
违章问题,我们建议您及时进行处理而非等到年审之际再行办理。
事实上,为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和手续齐全,所有
违章记录都应在年检日期之前妥善解决。
倘若您的
机动车仍存在未处理的违章记录,那么很遗憾地告知您,该车辆将无法顺利参与年检。
即便通过了车辆外部检查,交通管理部门亦不会核发检验
合格证明。
因此,建议您在驾驶前仔细查阅相关规定,确保车辆无任何违章记录,然后再进行年检。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
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