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康复期间暂时不能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以确定您所遭受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对您工作能力的影响。
不过请放心,我们建议您尽快安排自己的康复计划,以便尽早完成劳动能力的鉴定。
在此过程中,如您体内存在诸如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为了
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接受手术将其取出之后再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当然,若医生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明,表示您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无需取出且可长期保留于体内,那么您也可以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如您对此仍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提问或者直接拨打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服务热线12333,向您所在地区的
劳动部门寻求帮助与指导。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
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