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并不能等同于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顾名思义,乃由单一自然人投资设立并进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实属
企业类型之一;然而,个体工商户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特色在于以该
劳动者以及其
家属作为主要参与者,运用其自有生产资源及资金独立开展生产与经营运作,为社会提供各类商品或服务。因此,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重要且有益的补充角色。《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
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