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
事实婚姻关系中如何分配财产,通常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个人所有的财产不需要进行任何分割处理,除非存在特别的约定。
其次,对于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将会按照
夫妻间共同财产的规则进行划分。
也就是由
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财产的分割方案,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要提交至当地人
民法院,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优先考虑
子女抚养权、妇女权益以及无过失一方利益的基本原则,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
起诉讼要求
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
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