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纷争之
诉讼期限,依法定应为期3年。
我国现行立法明确,但凡未有特别
法规明确缩短或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者,则针对各类民事讼求向法院申请救济民事权益的诉讼期限统一设定为法定的3年期限。
关于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我国现行法制体系并未对其设定期限进行特殊规定,因此,在此类纷争案例中,仍然需要按照常规的诉讼期限制度进行处理,即以3年作为一般的诉讼期限标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