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可以得知,
虚假破产罪的相关
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将公司财产非法隐匿,其价值不少于五十万元人民币;
其次,
虚假承担的
债务所涉金额必须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再次,通过其他手段转移或处置公司财产,其价值也需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
最后,由于虚假破产行为导致
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员遭受的直接
经济损失累计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九条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