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若个人或组织的外汇逃避行为中,某一笔交易达到总额超过200万美元,或累计总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情况,便可能被视为构成
刑事犯罪中的“
逃汇罪”。
逃汇罪,系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由于触犯相关法律
法规,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国外某个地点,或者非法地将境内的部分外汇转往国外,且此等行为
情节严重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企业如有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国外的行为,并且涉及到数额达到较大规模(通常被定义为金额超过一定比例),有关机构将会依法处以
逃汇数额的5%至30%作为罚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六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