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副驾驶席乘客若实施了
逃逸行为,其是否构成
违法则必须依据如下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首先,如副驾座上的人员属于"乘车者"身份,且与该起事故并无直接关联性,那么便只能在其存在指使驾驶员
违章行为的情况下才会判定为犯法;
其次,作为乘车者他们负有协助公安机关展开相关调查的义务,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不得试图隐瞒真相或
伪造证据,否则将可能被视为
包庇罪行;
再次,如果乘车者对整个事件毫不知情,未曾参与任何违法活动,那么他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乘车者本身在此次事件中遭受了
财产损失,那他仍可被视作
受害人,有权获得相应的
赔偿。《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
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
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