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视和评估
债务人的财务报告及其收益、亏损等重要财务数据;
2.通过关注本地新闻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上的财经资讯栏目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经济报道等来源,搜寻公开披露的关于受信人资产人士的相关消息和情况;
3.与被调查的公司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经营管理部门或负责
债务清算、做
股权交易的专业人才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对话,从中获取关于受信人财务状况及其资产构成的准确信息;
4.访问被调查人的主要市场合作伙伴、供应商以及产品
消费者群体以了解其商业运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5.亲临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中心以及金融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实地查询,收集有关被调查人名下所有房产、
土地所有权、动产
抵押等方面的权威资料。《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收集、调取
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
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