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批准
取保候审之后,关于撤销案件,仅表明存在此项可能性,并不代表案件必定会被撤销。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被取保候审之人已然涉及
刑事罪行。若要探究案件是否会被撤销或能否实现不
起诉、
免予起诉等情况,则需根据最后的官方调查报告来决定。如果最终的调查结果判定某人犯有罪行并且需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那么此人将会面临正式审判,并可能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