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未婚者之间的
非法同居行为通常并不会受到惩罚。
然而,存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已经步入婚姻殿堂并且却与另一方发生了非法
同居关系,那么该已婚个体的配偶有权提起
诉讼请求离婚,并且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
损害赔偿。
在此情况下,如果已婚一方在已有的婚姻关系之外,再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共同生活,那么这就有可能触及到
重婚罪的法律红线,将会面临
刑事追责的风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重婚罪属于
自诉案件,这意味着只有控告人主动向
司法部门提出申请,法院才有可能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