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资金无法进行分割处理,原因在于其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范畴,存放在子女名下的储蓄完全属于孩子个人的私有财产。
作为父母,他们将金钱以子女名义存储起来,实际上便是完成了对孩子金钱的实际授予过程,因此,父母无法单方面撤销这种赠与行为,这部分金钱早已归属于孩子所有,不再属于父母之间的
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在
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他们并没有权利对此类资金提出分割要求。
《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
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