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职务侵占犯罪的行为,如果
涉案金额达到了四十万元人民币,那么此种情况已经达到了
刑法所划定的
犯罪构成要件。
依照现行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适当
罚金。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职务侵占罪中的“
数额较大”和“
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量界限,其对应的标准应当是从关于
受贿罪、
贪污罪的相对应数额所划定的二倍以及五倍标准进行。
而
贪污或者
受贿的数额如果介于三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之间,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若是贪污或受贿的数额位于二十万元人民币至三百万元之间,那么便属于“数额巨大”。
不过,根据当前法律突破,职务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已经从原来的三万元人民币提升至了六万元人民币。
其次,我们再来看下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的具体数字界定。
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设定为三万元人民币,而“数额巨大”则为一百万元人民币。
在此基础上,如果您所涉及的职务侵占事件涉及到了四十万元人民币的
违法行为,那么这就属于“数额较大”这一范畴内的行为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某间公司、企事业单位的职员,通过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数额达到或超过了三万元人民币时,司法机关有权对此类案件予以
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涉及职务侵占的
犯罪行为都会被认为是贪污罪或者受贿罪。
决定犯罪性质的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采取侵财手段是否通过职务执行的过程中实现,以及哪些人触犯了这些犯罪规范才可能会被视为职务侵占罪。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非
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以及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数字界定,也是参照同一解释对受贿罪和贪污罪的数额标准所划定的范围来确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