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阶段中,您的确是具备外出工作或是前往其他地方进行职业生涯的资格的,但需要求得执行相关机构的许可与同意。
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术语特指由
司法部门要求罪责嫌疑人提供
担保人员或者交纳一
定金额的
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关
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不
逃逸、不干扰调查取证流程,并且随时听从
传唤出庭的一项
刑事强制性手段。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您可以进行异地工作,但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您暂时还无法进行出国旅行。
作为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既需要
保证自己能够及时回应声响,又需要在未经执行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保证不会离开家乡所在的城市、县城。
若您居住地、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应力争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相关机关汇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