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房屋未
签署合同的情况下缴纳了
定金,原则上讲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预约成立。
然而,当因诸如
不可抗力或双方均未能预见、无法控制之重大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式签署时,此时定金有望予以退还。
此外,若因出租方本身之失误、错误或无法归咎于任何一方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达成的情形,定金应全额退还并加倍
赔偿于承租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