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之际,各致害人应该立即将车辆停车,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若事故导致了人身伤亡事件,致害者应立刻开展对受伤者的抢救工作,同时迅速向所在地区负责执行勤务的交通民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在接收到交通事故警报之后,需要紧急派遣交通警察赶往现场处理,优先处理伤员的救治事务,并要尽可能快地采取措施以复原交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