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您展示申请
误工费所需出示的证明文件,我们要强调以下几点:
首先是能够证明收入状况的
证据资料,例如您可以提供《收入证明》或者近期的银行流水记录等。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您在误工期间的具体情况,这就涉及到诸如《
病历》、《出院小结》以及《误工期鉴定书》等相关信息。
我们需依照您的误工时间长度和收入状况来核定误工费用。
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标准,我们参照了由受害者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
如果您遭受了
伤残并因此而持续无法正常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残疾认定的当天之前。
关于固定收入的部分,我们就将以您实际缩短的收入金额为准进行计量。
此外,如果您无法提供涉嫌取证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数据,我们也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处地同等或相似行业内去年员工的平均月薪作为参考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的
赔偿标准为: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