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与公安局同属于我国
刑事案件的调查机构,然而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在于对涉及
职务犯罪方面的案件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
在此过程中,检察官有权对
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询问程序。
至于检察机关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展开几次提审,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通过连续
传唤或
拘传等方式来变相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同时,传唤和拘传的总时长也有严格的限制,即不得超过12个小时;
若案件情况特别严重或者复杂,需要采取
拘留或
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话,那么传唤和拘传的总时长则不得超过24个小时。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