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为我们所明确的三种情况:
首先,对于那些被宣告
缓刑的罪犯而言,其
缓刑考验期内需接受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管,并得到特定单位或基层组织的热情协助;
其次,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次触犯新的罪行,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之前的
罪名尚未被法院判决,那么便应立即
撤销缓刑,并对新发生的罪行或是新发现的前案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综合判定将执行何种
刑罚;
最后,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
情节严重者,应当立即撤销缓刑,执行原定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