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施
抢劫犯罪行为期间,例如为实现财物掠夺目的而对他人进行直接伤害甚至导致其人身伤亡,或者造成多名
被害人重伤者。
2.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规定的八项加重情节之中的两项及以上情况。
3.对金融机构实施抢劫犯罪行为者。
4.试图抢劫用于保护
公共安全的抢险救灾物资,且因此产生了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军用物资实施抢劫犯罪行为,并因此产生了严重不良后果者。《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
抢劫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