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夫妻
离异财产分割协议的撤帐申请相关
法规明确指出,若伴侣双方在
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对财产分割事宜产生反悔想法,请求改变现有的
财产分配协议,此时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
申诉。当
司法部门受理该申请后,经审理认为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并不存在诸如
欺诈、压迫或者其他任何
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切实维护公正原则,驳回
当事人的申诉请求。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
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