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分类主要包括两大
类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农民
集体土地使用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拥有
国有土地的使用者经法律许可后合理利用该土地并获取相应利益的权利;
获得此项权益的途径包括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多元化方式。
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农民集体
土地使用者依法利用土地并从中获益的权限,它涵盖了农用地
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几个重要环节。
农用地使用权主要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及个人,涉及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方面的生产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则是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门负责举办乡镇企业和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普通民众,乃至跨国公司(即“三资企业”)在满足特定法定条件之后,依照法定程序或基于约定原则,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一系列占有权、利用权、收益权及有限处置权的合称。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
招标出让方式指在事先设定的期限内,由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
投标的形式,竞逐某块土地的使用权,该过程由
招标人依据既定标准筛选出最合适的土地使用者。
适用于开发性用途的土地或具有较高技术性能要求的建设用地。
其次,拍卖出让亦称“竞投”,即是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预先安排好的时间与地点,召集那些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向接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人进行公开竞价,最终根据出价最高者的原则来决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再次,挂牌出让方式是指由出让人发布挂牌声明,按照声明规定的时间段将待
出让土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告公示,接受竞购人的报价申请并且实时更新挂牌价格,最终依据挂牌期限结束时候的最高竞价来确认土地使用者。
最后,
协议出让方式则是指由土地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以有偿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这种方式通常多用于工业类用途以及政府为了调节经济结构并提供优惠政策的相关项目中。《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