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履行对汽车交通
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缴纳相应
罚金的义务,那么这将直接导致无法顺利参加年度汽车安全检查。
实际上,若罚金依然处于未缴清状态,就意味着该项交通违规行为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在年度汽车安全检查前,必须确保所有交通违规行为均已得到妥善处理。
若
机动车存在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规记录,则将无法顺利参与年度汽车安全检查,即便车辆外部检查得以顺利通过,交管部门亦不会为其颁发检验合格证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
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