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
伤残鉴定结果公布之后,如有
当事人对此不服,他可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出
行政诉讼,状告负责社会保障的行政部门。
依规定,此类案件将由负责
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
工伤申请之日开始算起,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的判定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
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