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领域中,凡涉及骗取超过3000元人民币的行为,皆由公安部门
立案展开正式侦查活动。此外,针对利用现代电信网络技术进行
诈骗犯罪的行为,全国范围内已形成了统一的法律规定依据。在此基础上,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
网络诈骗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若利用电信网络便捷渠道实施诈骗;骗取到公私财产的实际价值介于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以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者,应依法分别界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定义的“
数额较大”与“
数额巨大”和“数额极度巨大”。至于
诈骗罪行的立案,需满足数额较大的条件方可启动,而我国最高司法机关设定的数额较大的最低门槛则定为3000元人民币。具体各地的
立案标准将可能因实际状况有所差异,但国内大部分地区的标准普遍高于此最低值,约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