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到儿童并欲为其登记户籍的具体步骤包括:
首先需前往公安机关
报案备案,其次由公安机关出具该儿童被遗弃的相关证明文件,接下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
收养手续,最后携带收养手续及其他必要资料向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
以下是符合收养条件的
未成年人群体:
1.失去双亲的孤儿;
2.无法找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因特殊原因而无力
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无子女或仅有一名子女;
2.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上医学界普遍认为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任何可能对被收养人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
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须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