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因一方出现外遇而导致
婚姻破裂,需解决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离婚事宜、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配。
若夫妻双方能够就这三项关键事务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那么可以前往民政部门进行正式的
协议离婚手续。
然而,若双方在这些重要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便无法自由决定是否离婚,在此情况下需要选择
诉讼离婚途径来解决
纠纷。
若婚姻关系的确因外遇的存在破裂,那么在离婚谈判过程中,受害方可以向对方提出
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假如夫妻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始终未能达成统一意见,从而无法签署协议离婚,那么他们除了诉讼离婚别无他择,并且在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必须准备充分且有力的
证据来证明感情已然破裂以及对方的不忠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