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认定
抢劫与
绑架行径关联的
法规标准如下所述:
一般情况下将此种关联认定为
绑架罪名成立。
当
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又采取
暴力、威胁等不当手段当场掠夺受害者的财务,该种情况构成
犯罪的话,将择其严重性最甚的那项
罪名予以惩治。
针对那些以勒索财物为初衷而实施的绑架行为,或以
绑架人为手段进行要挟从而获得财物的行径,将面临10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