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到
缓刑判决后的考察期内,经由考察机关审核并批准之后可以外出踏访。
缓刑者,即是对那些已被判定迟到一定程度的
刑事罪犯施行的制度。
只要他们能够在一段时间之内遵循特定的条件,那么其既定的
刑罚便不会再被施行;
然而,若不能遵守这些条件,原有的
刑罚处罚还是会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任何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都必须遵循以下各项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以及行政规章制度,同时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按照考察机关指定的方式及范围及时汇报自身的活动状况;
(三)严格遵守考察机关对于来客拜访的规定;
(四)如有必要离开原本居住生活的城市、县城甚至搬往他处,应事先获得考察机关的正式批准。《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