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成了
刑事和解协议后,
当事人所受的
处罚并不会有所减轻,但的确有可能获得
从轻处罚的待遇。
在这类情况下,公安部门将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而人民检察院亦可主动向人
民法院就此案提出相应的
量刑建议,以期对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涉案人员获得从宽处罚。
若经审判发现涉案人罪行轻微,无需使用
刑罚手段即可妥善解决问题,人民法院便可依据法律之规定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给予其从宽处罚的机会。《
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
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