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名义进行的
婚姻登记,只要其行为未遭受任何形式的强迫,依然被视为具有法律效益和约束力的婚姻,并在解除婚约后享有对财产的分配权。
关于财产的分割方式,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展开裁决。
通常而言,夫妇在婚姻持
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资产均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并且依惯例将其予以均匀分配。
然而,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时,如果夫妇之间曾经签署过关于
财产分配的明确协议并且此协议具备
法律效力,那么就应当遵循该协议来划分各自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