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中,如何界定打架行为是否属于
正当防卫:
因琐碎事务引起纷争,双方均未能维持应有的自制力而诱发了肢体冲突,若有过错的一方先行出手并且其动作较为恶劣,或其中一方首先挑起争端,即使在对方试图化解矛盾的过程中,仍然持续地进行侵犯时,那么该反击者的行为通常将被判定为正当防卫之举;
同样是基于琐事引起的冲突未能平息,冲突结束之后,其中一方再次实施
非法行为,另一方进行回击的话,则这种回击通常会被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九条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
防卫行为。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
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