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非法强制拆除行为时,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第一时间立即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电话进行
报警;
其次,在遭到强拆后,应当积极请求
立案侦查,严肃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
刑事法律责任;
此外,当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
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等情况时,务必以
书面形式及时向相关公安部门寻求法律保护;
最后,假如符合相关程序规定,我们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方面的裁定
申诉。
需要明确的是,通过提
起诉讼的主要目的并非仅仅为了赢得官司,更重要的是能够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为我们争取到合理公正的
拆迁补偿待遇。
《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