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轨
净身出户的协议若仅局限于
财产权益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然而一旦涉及其
人身权益相关的内容,那么这份协议就会失去其应有的效用和约束力。
换言之,如果这场协议仅限于规定在某一方出轨行为发生之后,所有的
财产所有权都将归属于对方,那么此份协议无疑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然若在约定中附加了这样一条条款——当某一方出现出轨行为,他/她将会丧失对
孩子的抚养权,那么这部分的协议内容便不再具有法律效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