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走私行为,若具体涉猎品类各有差异,则裁量之刑期及
罚金之程度亦各不相同:
首先,如果是涉及到非法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假币的情况,将被判处
有期徒刑七年以上,并被课以罚款或没收相应财产。
若
犯罪情节轻微些,则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同样需要接受罚款处分。
其次,倘若触犯了走私受到国内法律严格限制出口之文物、金子、银子及其他相对昂贵的金属,或是禁止进出口之珍贵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那么将会面临长达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而对于情节较为轻微者,可能会被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要依法缴纳罚金。
再者,走私受到国家严格保护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其他被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或
拘役,并可同时处以罚金。
但如
情节严重者,
刑罚则可能加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追加罚金。
最后,对于涉及
单位犯罪之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及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案件来说,若单位所偷逃的应缴税款在二十五万元以上至七十五万元之间,将被处以罚金,且其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偷逃的应缴税款超过七十五万元且未达到二百五十万元,这将视作为情节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单位所偷逃的应缴税款数额超过了二百五十万元,这便会被视为情节特別严重,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
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