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个人实施
抢劫行为一次,
基准刑期应为四年
有期徒刑;
如犯两次抢劫罪,则基准刑期将升至六年有期徒刑。
2.若抢夺所得到的财物价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基准刑期将会增加六个月;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相同数额1500元人民币,基准刑期亦会相应再增加六个月。
3.以
暴力、威胁或其他
违法手段进行抢劫他人财物,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予以罚款;
若
犯罪情节严重者,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同时视情况依法予以
罚金或财产没收
处罚。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在私人住宅内实施抢劫的;
第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的;
第三,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