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案件进入
司法程序以后,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退回给公安部门的。然而,若需
补充侦查,则必然需要由检察官向法院正式提出申请暂停审议,而法院是绝不会自行决定将其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新的调查取证工作的。假如在审理过程中发现
证据尚显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法院将会宣判被告方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
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
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物证,
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
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