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乃是由国家政府机构
公积金制度中设立的惠民政策,主要用以补偿因公致残或病故而
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以及其
遗属的
经济损失,同时也为他们提供适当的精神慰藉及足够的基本生活保障。
作为公民应有的基本人权之一,对于依法取得政府发放抚恤金的资格,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明确指出,倘若公民认为自己未获准予依规定领取应得的抚恤金,可向当地的各级人
民法院提出
行政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
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