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倘若鉴定机构认为该事件仅为轻度伤害,那么公安部门将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对施暴者进行
治安处罚,并承担
受害人所需的
医疗费用、
误工费等相关开支。
具体条文内容如下:
“
殴打他人或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如情节相对较轻,则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基础上,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时,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纠集众人对他人进行殴打、伤害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年龄不满十四岁的
未成年人或者超过六十岁的成年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性殴打、伤害多名人员的。
”其次,假如鉴定结果显示受害人为
轻伤,那么公安机关便应
立案侦查此类施暴案件,追究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责任。
反之,若公安机关未能启动调查程序,
被害人则有权向地方人
民法院提起
刑事自诉,请示法院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不论是
自诉还是
公诉程序,
当事人皆可同时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特定方支付康复治疗等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对此也有所规定,详细内容见第二百三十四章第一节:
【故意
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然而,在犯罪嫌疑人造成他人重伤的情况下,其
量刑标准将升格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致人致命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造成他人重度
伤残的,则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的严厉惩处。
最后,对于
民事赔偿部分的解读,我们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所列明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运输费用、住宿费用及住院伙食补贴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等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