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类别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农民
集体土地使用权两大类。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系指
国有土地的使用者依据法律
法规,对该土地进行使用并从中获取收益的权益;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途径多样,如划拨、出让、租赁、
股权投资等。
另一方面,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对该土地进行使用并从中获取相应收益的权益。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细分为农用地
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个部分。
农用地使用权主要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和个人,他们可以在该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相关产业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居住的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所需用地的使用权。
总的来说,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便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或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益。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
招标出让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
投标的形式,竞争某块土地的使用权,最终由
招标人根据一定的标准,选择最优秀的
土地使用者作为中标者。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开发性用地或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建设用地。
其次,拍卖出让也被称为“竞投”,即由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意向
受让人参加,对所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叫价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
再次,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示,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实时更新挂牌价格,最后根据挂牌期结束时的出价结果来确定土地使用者。
最后,
协议出让方式是指土地的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有偿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共识。
这种方式常用于工业用地以及政府为了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中。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