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明确归属为
财产权在其列的
知识产权类型之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公民以及
企业法人等民事主体均有依据法定程序获得并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这一概念涵盖了各式各样的权益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客体所特指的专有权限:(一)文学艺术创作方面的各类作品;(二)科研成果中的涵盖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等范畴的相关内容;(三)商业领域中的
商标标识及独特识别标志;(四)地理标志性商品及服务的特定产地标识;(五)涉及商业机密及技术机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特规划体系;(七)源于植物繁育及种植过程中产生的新型品类;(八)国家法律另外规定的其他非实体物品或权益项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